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穆胜:互联网思维就是叠加体验

时间:2017-05-26     阅读次数:789

互联网商业社会是一个商业逻辑快速迭代的时代,互联网思维就是互联网商业模式的逻辑,互联网思维就是“叠加体验”。

一、新商业模式画布(四要素模型)

第一,客户细分没有必要。一方面,卖套房的潘石屹可能和卖套子的杜蕾斯是竞争对手,他们都在抢流量,关注了你,就可能没有时间关注他。另一方面,互联网的玩法都是集中了海量的长尾需求,再通过柔性的供应链来满足需求。

第二,渠道通路会被杀死。互联网经济的逻辑是商家绕过渠道直连用户。

第三,客户关系会被吸收。未来就没有所谓的客户关系,所有客户关系管理都会变得非常非常的简单。

第四,关键业务走向趋同。以前我们的关键业务是各做各的,你做一个解决方案,我做一个产品,他做一项服务。现在所有的模式都是在和用户交互以后获得需求,再推送产品。要么是交互以后直接听取用户吐槽,要么是交互以后累积大数据进行分析。有了交互获得的信息,为什么我只能做解决方案,为什么不能做产品,或服务。都能!而且产品始终会由单一走向多元。

第五,成本结构不被考虑。贝佐斯和刘强东等人都说过,不要给我说赚钱,但资本还追逐他们。

所以,我提出的新商业模式画布变成了四个要素:内部资源能力、外部合作生态、价值创造、收益获取。

二、三重产品体验模型

第一是完美终端,就是说产品要“有用”。

第二是价值群落,就是说产品要“有爱”。很多人买罗永浩锤子的手机,是对他价值的认可。粉丝们说,“你只负责认真,我们帮你赢!”

第三是云端服务,就是说产品一定有趣。

三、互联网思维就是叠加体验

单做完美终端不是互联网思维。一些传统企业的老板老是说互联网来了,用户需求变了,但却没有一个说到怎么获取用户的需求。

单纯做云端服务也不是互联网思维。有些公司就是数据分析公司和软件公司,但他们没有数据源,只是一个看别人眼色的承包商。

单做价值群落也不是互联网思维。马佳佳用互联网语言和传播结构做品牌,但她的知名度、暴光度并没有转换为出货。这就不是一种商业模式,商业模式一定是一个“恒定的盈利逻辑”。

互联网思维,或者说互联网商业模式必须是叠加体验,主要有两种玩法。

第一是终端叠终端,即“完美终端+价值群落”,就是用户参与迭代驱动爆款出货的模式。比如说,我不了解锤子功能怎么样,我就信罗永浩这个人,受他价值观的感染,我买了锤子手机,通过使用感受到它的功能强大,这个东西真是“有爱又有用”。于是,我又会影响到我周围的人去购买。

第二是终端叠云端,即“完美终端/价值群落+云端服务”,就是大数据捕获长尾需求的模式。假设你们每个人有100个追求者,你们怎么从他们身上赚钱?第一,你们可以向他们推送产品。第二,你们可以把他们作为流量卖给广告商。第三,你们可以把他们变成生产要素,和你一块生产,罗辑思维就开创了这种玩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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